的初衷是因为想吓吓隔壁床的姑娘(orz),写完了老张老毛篇,就把文送给了朋友。这文就这么搁置了一年多,每次自己拿出来看都觉得心痒痒,终于还是决定继续写下去。 这是我第一次在LJJ发文的,以前在其他地方也发过几篇文章,因为太透明都几乎没什么回复。这篇文最开始也是这样,看着收藏从个位数涨到两位数,再涨到三位数,并且每天都能发现新的评论……真是太享受了口胡!! 但是最开始写文的时候本来没有什么太多想法,写的十分随意,语法用词全不讲究,读者多起来之后,反而有了压力,变得束手束脚起来。文里有很多小故事,然而我可以说,其实没有一个故事真正达到了我心目中想要表达的效果。大概是因为自己笔力和功力十分有限,又拘束于文章的结构。这篇文里真正从头到尾出现过的,以一般现在时态在行动的只有...